2021
六月

2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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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问问神父】183|教外人去世了,可以给他们做弥撒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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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题留言:你好,请问神父,家人没有信教领洗,死后骨灰不能在教会墓地安放吗?还有,教会有没有规定,不能给没领洗的做弥撒呀?是不是特立腾大公会议规定过呢?

随风神父:这位听众所提的问题,是属于教会殡葬礼仪的问题,这和教区及堂区牧灵措施也有关。因此,要想清楚了解这个问题,我们需要知道教会的殡葬礼规。

一、教会的殡葬礼

教会的殡葬礼,是教会对于所有基督信徒亡者的礼仪。教会借此礼仪为亡者和亲属祈祷,祈求天主的怜悯和看顾。教会为亡者代祷是因为教会深信死亡并不是终结,教会用天主怜悯的圣言 以及圣体圣事所组成的殡葬礼仪来安慰及陪伴家属度过悲伤的时刻。

教会在其子女的殡葬礼中,庆祝 基督的逾越奥蹟,期待那些受过洗 的人,既与死而复活的基督合为 一体,也将与他一起出死入生。按灵魂来说,他们将得到淨化, 被接往天堂与诸 圣共聚 ;按肉身来 说,他们期待著基督的第二次来临和肉躯的复活。 因此,教会为亡者献上实现基督逾越奥蹟的感恩祭 , 并为他们祈祷 。 由于基督所有肢体都 共融相通 , 这些代祷能为亡者的灵魂 带 来 助佑,为生者带 来希望的慰藉 。

《天主教教理》1684 号说:“基督徒的丧礼是教会的礼仪庆典。教会在此的职务,是为了藉丧礼表达与亡者之间有效的共融,也是为了使参加丧礼的会众团体参与此共融,并向会众宣告永远的生命。

因此,在梵蒂冈第二次大公会议之后,为适应丧礼过程中的三个不同地方(家裡、圣堂、墓地),并按照家庭、本地习俗、文化和民间的热心敬礼在丧礼中的重要作用,提供了三种类型。(教理1686)

综合来说,所有的礼仪族系,都有相似的四大部分:1、向团体致候。2、圣道礼仪。3、 感恩圣祭。4、告别礼(参见教理1687-1690)

在中国大陆教会中,尤其以给亡者诵经、举行殡葬弥撒、及告别礼(摆安所)为殡葬礼仪的重要组成部分。

因此,我们可见“殡葬弥撒”,是教会殡葬礼仪中的一个重要部分。因此,在这里我们就需要了解清楚,殡葬礼仪它是否可以为教外人所使用。

二、教会殡葬礼之使用及禁用

根据教会的法典规定,以下的一些人士可以为其举行天主教的殡葬礼仪:

1、教会信徒亡者

2、慕道者。法典规定应把慕道者视为基督信徒。

3、父母愿为之付洗,但未领洗而死去的幼儿,教区教长可准许其用教会殡葬礼。

4、凡在非天主教教会或团体受过洗而无法找到本教会圣职人员时,依教区教长的明智审断,且确定其无相反意愿者,得予以教会殡葬礼。

同时,《天主教法》在1184号也规定了有一些人是不可以给其举行教会殡葬礼仪的,这些为:

1. 显著的背教者、异端教者、裂教者;

2. 以相反基督教义为理由而选择火葬身体者;

3. 其它显著罪人,如准许其用教会殡葬礼,不免给予信徒公开恶表。

以上这些人是教会不给于其举行教会殡葬礼仪的,除非在死前做出悔改的记号。

当然教会法典也指出,遇有疑难,应请示教区教长,并从其决定。

在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《天主教法典》1185规定“被褫夺教会殡葬礼者,亦不得为其举行任何殡葬弥撒。”

由此,我们可以看出,教外人,是不适合为其举行教会的殡葬弥撒的。不过不排除为其在弥撒祈祷。因为殡葬弥撒是教会殡葬礼仪的一个重要部分,因此为没有信仰者,不适合。

三、墓地之使用

教会建立墓地的目的,就是为教友们提供服务,因此原则上,天主教墓地一般只为天主教徒,或经过慕道者收录礼的正式慕道者,提供使用。当然有一些特殊情况,需要根据本地教会的规定而定。一般来讲这些人是可以的:未经过慕道而临危领洗者,若其大部分亲属是天主教徒,而这些亲属请求将亡者,葬入天主教墓地。或者是教友配偶或教友直系亲属。和教会负责商讨,一般都是可以允许葬入教会墓地。

至于说一些特殊情况,那就须经教区教长给予定夺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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